第一百三十八章玄鸟商会公约修订版五-《中南人民自治会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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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三条成员领取天币现金后,可自行存入玄鸟外汇银行。

    玄鸟外汇银行依据本公约发布统一通告执行存取业务。

    第四章货币与交易规则

    第十四条商会实行三级货币体系:出勤记账、天币结算、粮币交易。

    出勤记账用于工资核算;天币用于薪酬、结算与兑换;粮币用于内部物资交易。

    第十五条天币为商会正式流通结算货币,可用于薪酬发放、美元兑换、缴纳保证金。

    第十六条粮币为内部粮食专用交易货币。

    严禁以天币以外任何货币,在商会内部流通、结算、交易、兑换粮币。

    第十七条粮币交易无需验证证件,可直接交易。

    所有粮币统一由商会派驻收银员现场收取,不得私下收付。

    第十八条天币对外开放,可与美元自由兑换。

    持玄鸟商会会员证或玄鸟农会会员证者,可持天币兑换美元。

    仅商会注册公司会员可将粮币兑换为天币。

    第十九条天币兑换粮币,须持有效证件之一:

    ①玄鸟商会会员证

    ②玄鸟农会会员证

    两类证件同等有效,无证者禁止兑换。

    第二十条注册公司会员须向商会缴纳3万美元保证金,防范经营风险与违规违纪。

    公司会员违规违纪,商会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资格。

    第二十一条公司会员收银员由商会直接派遣,工资以天币支付,不得以其他货币结算。

    第二十二条伪造货币、伪造会员证、使用假币交易,视为严重犯罪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
    第二十三条防伪编码规则、货币兑换规则为商会最高机密,仅限指定财务人员掌握,严禁泄露。

    第五章外汇保管与内部银行

    第二十四条商会设立玄鸟外汇保管处(对内名称:玄鸟银行),隶属于财务部,仅对内服务会员、农会成员及内部员工,不对外经营。

    第二十五条玄鸟银行可办理天币、美元、粮币存款、取款、转账业务。

    成员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。

    第二十六条会员、农会成员及内部员工的天币、美元、粮币,统一存入本人外汇银行账户,存款享有利息,收益归存款人所有。

    第二十七条外汇银行账户与本人会员证、农会会员证绑定,实行一户一账、专款专用、专人专管。

    第二十八条天币对外开放后,全体会员、农会成员、内部员工须维护天币币值稳定,严禁恶意集中抛售、恶意砸盘、恶意套现,违者取消会员资格、冻结账户、清除出会。

    第六章权力结构与治理制度

    第二十九条商会实行选举权与行政权分离、双向运行制度。

    选举权由下至上,会员选举上层人员;

    行政权由上至下,会长统一管理人事、经营。

    第三十条会长、正式委员、候补委员由全体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。

    第三十一条会长经选举产生后,拥有商会最高行政权、经营决策权、人事任免权、机构设置权。

    一切重大事项最终决定权归属会长。

    第三十二条商会选举产生议事委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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